本报讯 2023年3月8日20时许,项城市范集镇村民付某伟在散步时捡到一部手机。他不但没有及时联系失主归还,反而破解了锁屏密码,并伙同其亲家朱某利,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失主的2万余元据为己有。
2023年3月9日,该手机机主付某坤发现自己丢失手机的微信关联账户被转走2万余元,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过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付某伟、朱某利。2023年3月15日,付某伟、朱某利接到民警的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自首。
2024年2月29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承办检察官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并于4月11日向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项城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4月12日,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付某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朱某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付某伟、朱某利退赔被害人付某坤经济损失21354元。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手机丢失后,要第一时间补办手机卡,并对绑定的银行卡、微信账号等进行挂失或冻结。(通讯员 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