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陈艳芳
家,不仅是一种情感牵挂,更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修身立德的起点。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近日,县人民法院姚集人民法庭庭长郑凯成功调解一起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2023年,原告王全贵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经调解,保险公司向王全贵一家支付赔偿金23万元。这笔钱由王全贵的大哥王富贵领取。当时,为父亲办理丧事,除从赔偿金中支取3万元外,王全贵兄弟三人每人还花费14000元。后来,王富贵一直未给其他兄弟姐妹分配剩余赔偿金,王全贵多次追要未果,一怒之下与王富贵对簿公堂,要求依法分割赔偿金。
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郑凯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赔偿金分配事关王家兄弟姐妹五人和他们的母亲。除王全贵、王富贵外,其他人也应参加诉讼。
郑凯一方面积极和王家兄弟姐妹沟通,寻求最佳调解方案,另一方面请原告和被告所在村的村干部帮忙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可是,王家兄弟姐妹和他们的母亲各有打算,调解难度较大。尤其是向王富贵送达传票时,其态度强硬,不愿应诉,也不接受调解。
郑凯审判团队对案情进行研判后,决定再次组织庭前调解,并在原告和被告所在村公开审理此案,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
王家兄弟姐妹和他们的母亲到庭参加诉讼。王富贵称母亲年迈,体弱多病,如果把赔偿金分了,以后母亲生病,花钱没有保障,他拿到赔偿金后,已经通过村委会主任给了母亲6万元。王全贵不认可此分配方案,认为大哥没有与自己协商,侵犯了自己的分配权。王老太太则坚持钱不分,自己过,不让儿女养活。王老太太的两个女儿嘴上说怎么处理都行,实际上也想要自己应得的那一份赔偿金。当事人各执己见,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知道了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赔偿金怎么分,郑凯有了打算。
“钱分了,谁养活老人?” 庭审中,王富贵不服气地问。
“作为子女,谁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需要钱时,(你们姐弟)都得给老人出钱。”郑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当事人心结。
庭审结束后,郑凯再次组织调解,在村干部的劝说下,王全贵、王富贵兄弟二人达成协议,23万元赔偿金,除去办理丧事的费用(三兄弟垫付款分别退还)和给王老太太的6万元,剩余赔偿金王家兄弟姐妹平均分配。王家人对此协议一致赞同,对郑凯法官心服口服。
关于王老太太今后的生活,郑凯一再向王家兄弟姐妹强调,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他们应履行赡养义务,让母亲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审判当日,从与村干部联系、准备庭前调解开始,到庭审后再次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历时5个小时。
与判决相比,调解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然,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力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认可。(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