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洪涛 通讯员王立平) 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理念,立足本职,多措并举,对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县自然资源局以强化公共文化设施用地保障为目标,从统筹用地规划布局、指导依规选址、严格分类管理和审查报批、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等方面,出台具体政策措施,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需求,鼓励土地复合利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多渠道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供资源要素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提前与县发改委、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等单位和相关乡镇政府沟通对接,做好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选址工作。对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的用地项目,落实专人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尽快开工建设。
此外,县自然资源局还从规划服务入手,提前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风景名胜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的衔接工作,合理安排公共文化设施用地指标,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公共文化发展预留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