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海洋馆欢乐街业主:
海洋馆欢乐街商铺托管经营协议将于2024年7月31日期满,根据协议,托管商铺的租赁、经营管理权均归属乙方(业主方),甲方(淮阳县海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业主受托商铺按届时现状交还乙方。
1.托管经营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及托管条件,可自由选择是否续签商铺托管。
2.托管经营协议期满后,待续租或待招租商铺,须由业主自行招商、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工商管理相关法规的责任义务。
3.正在经营的商铺,业主根据甲方与商户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相关业主收益自行收取,甲方给予协调对接。
4.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市场过渡阶段物业管理服务由甲方继续负责,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物业费。海洋馆欢乐街下一步的整体运营管理,将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部署。
5.在未签订正式托管协议之前,甲方可根据业主需要,延缓提供商铺托管服务。
以上未详事宜,另行咨询。
特此函告!
淮阳县海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