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6日
第03版:商水新闻 PDF版

县人民法院

立足审判职能 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陈艳芳)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涉企纠纷,维护了原告商水某商贸公司的合法权益,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商水某商贸公司系商品混凝土销售公司。2023年4月,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与商水某商贸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双方对混凝土强度、价款、付款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商水某商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供应混凝土,但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商水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无奈之下,商水某商贸公司将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诉至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杨立军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商水某商贸公司、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和双方诉求,并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将所欠的2112451.5元货款分6期支付给商水某商贸公司。该案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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