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尚庭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华,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和监事同意,私刻公司印章(公章编号:4116810052165)。我公司对陈玉华未经公司股东同意私刻公司印章的行为及加盖该印章的所有票据、合同、收据等涉及公司权利、义务的所有文件均不予认可,后果均应由陈玉华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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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