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庆丰油脂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16007765468521):
事由:拟进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通知内容:由于你公司土地及房产已达到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然而你公司因难以确定扣除项目金额,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法拍的土地及房产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实行核定征收,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临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