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保强,身份证号:41102219******3634。2022年9月12日至9月24日,我将存放的190吨铝灰交给他人处理,其把铝灰运送到西华县大王庄乡就地填埋。案发后,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2024年5月28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此,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积极承担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责任,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致歉人:陈保强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