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7日
第03版:商水新闻 PDF版

县人民法院

高效诉前调解 为企排忧解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商水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屈妍慧 牛其龙) 近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两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两案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12月、2023年6月,原告商水某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与被告杨某某、李某某签订车辆挂靠合同,约定被告将车辆挂靠到原告名下,被告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身险,营运期间不得退保、脱保,且必须在保险到期前十五日内办理续保手续。车辆保险到期后,杨某某、李某某均未办理续保手续。为此,商水某运输有限公司诉至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解除与被告的车辆挂靠合同。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段立成及时和原告、两案被告联系,了解他们的诉求。段立成考虑到运输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一旦挂靠车辆发生事故,将由挂靠单位和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杨某某、李某某的车辆未购买保险,造成挂靠单位承担的风险增加,为一次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遂将两案一并进行调解。经过段立成耐心释法明理,原告与两案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解除车辆挂靠合同。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聘请袁幸福、郝春香、康桂芝、段立成4位办案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成立“幸福工作室”,创新“五四三二一”工作法,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诉前调解服务。2024年1月至7月,“幸福工作室”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227件,占县人民法院诉前纠纷化解量的80%,在助力社会治理的同时,让民生更有温度,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4-08-27 县人民法院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49315.html 1 高效诉前调解 为企排忧解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商水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