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出了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基层处在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第一线,经常面对大量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更为迫切。这就需要基层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其中,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等重大改革举措,对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将会产生直接的、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譬如,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低迷、各项支出增长较快等因素影响,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加大,一些地方感到“日子不好过”。《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就健全预算制度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帮助基层走出财政困境,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具有深远意义。《决定》提出,“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 这对广大种粮农民和主产区来说,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要善于联系实际和鲜活事例,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作用,为基层发展带来的机遇,给群众带来的实惠讲清楚、说透彻,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听得懂、用得上、传得开,进一步深化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形成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
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辩证逻辑,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要在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身在一线、面对群众、熟悉实际情况的优势,大胆进行改革探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发展所需,顺应民心所向,着力解决制约基层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基层治理的风险问题。譬如,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但部分农民错误地认为“流转就等于失地”,有的对流转价格企望过高。近年来,一些地方坚持发挥市场、政府两只手作用:一是以农民意愿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方针,把握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区间,积极引导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二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优先流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取得了良好效果。基层改革探索一定要坚持问计于民,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譬如,《决定》提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的要求。这些年,不少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行土地经营权入股,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一些农户还主动开展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监督,推动政府加强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清理整治套取国家扶持资金、带动效应差的经营主体。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探索了路子,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完善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落地。要提升推进改革的能力。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起来,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辩证方法、创新思路推进改革的能力。要勇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上级的改革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让改革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认真履行好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营造充分理解改革、高度认同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要走好群众路线,善于总结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创造的新鲜经验。要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大力选拔工作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把“三个区分开来”落到实处,加大对诬告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为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勇于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西华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