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庆丰油脂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16007765468521):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定率核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 9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通知内容:我局核定了你(单位)位于周口临港开发区开来路南侧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的清算内容。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24年10月29日前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临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