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姚集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2023年,段某某与丈夫骆某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骆某鑫、骆某悦均由骆某某抚养,段某某向骆某某支付抚养费。
一段时间后,段某某发现儿子已辍学,女儿不具备现有年龄阶段应该掌握的知识,遂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姚集人民法庭承办法官郑凯多次通过电话,与段某某、骆某某进行沟通。郑凯了解到,骆某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其母亲常年卧病在床,两个孩子均由其父亲照看。段某某离婚后未支付过抚养费。
庭审过程中,骆某某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段某某则坚持变更抚养权。
庭审结束后,郑凯及时与双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力促双方妥善解决变更抚养权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骆某悦由段某某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段某某当庭向骆某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8000元,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通讯员 刘怡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