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
第04版:特别报道 PDF版

英雄辈出 榜样之光耀三川

轩鹏,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肖保华,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支队长,“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时祖前,中共党员,现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搬口派出所副所长、专职社区民警,2022年河南省“最美基层民警”、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陈静,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女民警”。

薛征建,中共党员,现任川汇区分局信访法制大队大队长,“2022年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王柏亚,中共党员,现任淮阳区公安局柳湖派出所副所长、专职社区民警,2023年河南省“最美基层民警”、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民警”。

何佩韦,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荣立个人一等功,全国移民管理培训教官。

张宁博,中共党员,现任扶沟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副大队长,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2021年河南省“最美基层民警”。

陈广进,中共党员,现任郸城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二等功。

郭龙展,中共党员,现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文昌派出所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

全市公安功模代表简要事迹摘登

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战疫情、促发展,打赢一场又一场大仗硬仗,战胜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周口、法治周口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07个集体、96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276个集体、2123名个人立功受奖。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在10月23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市委对受到省部级表彰的21个先进集体、4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会议指出,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是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的优秀品质,冲锋在前、敢于攻坚的担当精神,心系群众、服务百姓的为民情怀,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清风正气。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他们为标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工作业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周口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先进集体

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集体一等功等荣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组织侦办涉黑案件26起、涉恶案件84起,指导办理的杨某某等人软暴力催收案被公安部列为5起典型案例之一,侦办的淮阳王氏兄弟等4起涉黑案件被省扫黑办评为精品案件,获公安部、省公安厅9次贺电表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群众满意度全省第三,连续5年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全省先进。

市公安局情指中心: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集体”“全国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110 报警服务台平均每年有效接警40余万起,成为群众身边“保护神”。健全完善“情指行”一体化机制,构建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科学调度、扁平指挥、精准研判、高效处置,充分发挥了警务运行“大脑中枢”作用。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获得“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战技战法,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连续10年保持千万人口大市现行命案全破,侦办的3起重大专案获公安部嘉奖,牵头办理的7起专案被公安部纳入“白皮书”、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得“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

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探索建立“社区民警包片、专职辅警包村、网格员包点”三级管理模式,推动落实《加强派出所建设“十件实事”》,建立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八项制度,强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成功侦办郭某开设赌场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其中“2021·3·10”特大网络赌博案获公安部贺电表扬。

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获得“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以创建模范机关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连续5年被公安部确定为党建工作调研联系点,党建工作“五项机制”被公安部总结推广,成功举办市直模范机关创建现场观摩会,市公安局17个党支部被市直工委评为“四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

川汇区分局治安大队:获得“全省公安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探索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科学组织警力,划分责任区,定岗、定人、定责,常态化护校安园、站好“护学岗”。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闻令而动、勇敢逆行,以战时标准、战时举措、战时纪律,全警投入、舍生忘死,全力抗击疫情,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项城市拘留所: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成绩突出集体”、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严格落实集体交接班制度、一日生活制度、安全检查措施,创新帮教途径、法教平台、矛盾化解模式,确保监所17年安全无事故、民警无违法违纪。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立“线上调解、线下代办”机制,确保工作不断链、在押人员“零感染”,连续3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拘留所”。

商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重拳出击突出违法犯罪,侦办的“2021·6·10”网络黄赌专案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十大精品案例;侦办的部督“2023·7·23”黄某某等人盗窃案,被省公安厅贺电表彰,获公安部批示肯定;侦办的部督“2023·7·07”未成年人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被公安部通报表扬。

鹿邑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

在科学论证基础上,探索出深化基层基础工作的新路径,建立“警民一家”微信工作群,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征求群众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密切了警民关系。广泛发动社区工作者、小区物业保安等成立“义警”巡防队,构筑群防群治社会治理格局,有效遏制了案事件的发生,为“三零”创建提供了有力抓手。

太康县公安局老冢派出所:获得“全省成绩突出先进集体”、河南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强化主防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实施“12345”网格工作法,突出“精准把控”和“精细服务”两大职能 ,形成了“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工作模式,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防护网,确保了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可防性命案和恶性案事件。

淮阳区公安局北关派出所:获得河南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以打造“5A级风景名胜区”为契机,全时空守护平安,多层次夯实防控,多元化化解矛盾、零距离服务群众,确保辖区太昊陵景区全年安全无事故。源头上“活血化瘀”,创建“均衡式、一站式、定制式、跟踪式、教育式”五步调解法,因事而宜解决矛盾纠纷,被全区公安机关推广学习。

周口市看守所:获“全国公安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五一巾帼奖”,女子管教大队获 “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抓实抓细以管教为核心的基础工作,刚性执行谈话教育、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安全检查、投牢押解、出所就医等各项制度规定,连续17年安全无事故。开展深挖犯罪线索工作,带破各类案件1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余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创新建立“远程提讯”系统、开通律师会见网,有效解决了超期羁押问题,并实现在押人员“零感染”。

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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