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人民法院要依法积极履职,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旗帜鲜明讲政治。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要坚守政治属性,树牢政治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司法活动与党的政策同向同行。要善于从政治上看,准确把握矛盾纠纷背后凸显的风险隐患,把政治要求具体细化为办案要领。
严格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积极履职,注重培养和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努力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诉求。要做实类案同判,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实行专业化、类型化、规范化审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裁判只有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尊崇,才具有公信力。人民法院要主动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聚焦司法效能提升,以审判机制现代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要跳出“办理”看“治理”,把社会治理的责任担起来。要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行业管理漏洞,找出社会治理问题,延伸审判职能,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类、治理一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