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就是觉得好玩,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近日,42岁的何某因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被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接到判决书后,何某悔恨地说。
枪支“发烧友”何某自小就格外喜爱枪支,2010年至2014年,他通过网络购买枪管、瞄准镜、消音器等配件,在家中自制枪支,并自行改装枪弹。2024年3月份,民警在何某的轿车内、家中查获疑似枪支2支、疑似枪弹5665发。经鉴定,疑似枪支2支分别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和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疑似枪弹5665发中,5584发为气枪弹,29发为制式5.6毫米运动步枪长弹,52发为非制式枪弹。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并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对何某提起公诉,最终何某获刑10年。
涉枪涉爆犯罪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依法予以严惩。近3年来,该院办理非法买卖、制造、持有枪支案件6件8人,其中,非法买卖枪支5人、非法制造枪支2人、非法持有枪支1人。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秉持“小案不小办,案案都精办”的理念,在办案中从“治罪”向“治理”延伸,从案件“小切口”入手,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针对农村涉枪案件多发的特点,该院通过邀请村民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庭审观摩、走村入户普及法律知识等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对辖区寄递企业开展寄递行业安全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进行涉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各类涉枪爆案件。
(通讯员 葛清华 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