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区域内全部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新运河贾寨段(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与淮阳区交界处)全部坟墓。
二、迁坟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上述范围内的坟墓请在公告期限内迁出,逾期未迁出的,将视为无主坟。
三、迁坟地点 其他自选墓地。
四、联系电话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搬口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394-8929001。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胡主任, 联系电话:18539710813。
特此公告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搬口办事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