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第07版:时事新闻 PDF版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临港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周开税税通〔2024〕0901号

周口市庆丰油脂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16007765468521):

事由:限期缴纳土地增值税。

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通知内容:你(单位)应补缴转让位于周口市南八路南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611753.07元,办理期限为2024年 11月 15日,请根据本通知书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临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6日

2024-11-06 周开税税通〔2024〕0901号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54881.html 1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临港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