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开税税通〔2024〕0901号
周口市庆丰油脂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16007765468521):
事由:限期缴纳土地增值税。
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通知内容:你(单位)应补缴转让位于周口市南八路南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611753.07元,办理期限为2024年 11月 15日,请根据本通知书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临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