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7日
第04版:平安周口 PDF版

网购部件造枪支 以身试法终获刑(以案说法)

本报讯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9月份,刘某通过非法渠道,在网上购买了制造枪支的关键零部件,并自行在家中组装出一把具有射击功能的气枪。2023年11月中旬,刘某将该气枪以 1.6万元的价格卖给姚某(已被某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处理),并附送自制铅弹40发。不久后,刘某又用同样的方式制造了第二把气枪,在网上寻找买家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鉴定,刘某制造的两把气枪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两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刘某认罪认罚,又系初犯,可以从宽处理。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同时判决将扣押在案的枪支零部件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刘某违法所得 1.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枪支具有高度危险性,易伤人伤己,且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是我国严格管控的违禁品。每个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不要以身试法。(通讯员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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