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临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双方当事人系夫妻关系,被告在婚前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与原告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其中,被告出资6万元,并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当事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原告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开展庭前、庭后的调解工作,努力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分期支付被告8万元,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被告同意在收到全额款项后搬离原告房屋。
今后,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家庭纠纷的调解和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和平、友善的方式解决纠纷。
(通讯员 郭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