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
第03版:商水新闻 PDF版

判后调解促履行 案结事了止纷争(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商水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屈妍慧 牛其龙)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张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魏某是商水某购物广场负责人,该购物广场长期从原告李某处购进糕点。2021年6月,双方对账,被告魏某欠原告李某货款共计2344元。被告魏某承认欠款却拒不偿还,原告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县人民法院。因原告、被告均不同意调解,县人民法院张庄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魏某支付原告李某货款2344元。被告表示不服。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杜五行委托人民调解员苏东洋继续对该案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争议金额不大,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魏某当场支付货款。

县人民法院张庄法庭将继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增强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机制,集结多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2024-12-1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62606.html 1 判后调解促履行 案结事了止纷争(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商水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