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系砌砖工人,2018年2月份,王某为方某提供砌砖劳务,约定砌砖1立方米工钱为120元。2018年3月份,方某经过实地测量,确认王某完成砌砖工程量198.6立方米,工钱为23832元。方某支付部分工钱后,剩余8832元一直未支付。近日,王某将方某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方某支付剩余工钱。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方某并非不愿意支付剩余工钱,而是认为王某的施工存在问题。如果王某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了,方某愿意向王某支付剩余的工钱。
承办法官向王某解释了方某的顾虑,并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让一步,王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方某于调解书生效后30日内支付剩余工钱8832元。
(通讯员 曹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