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步行街一个现场近9万人的放飞气球活动中,李某向空中喷射烟花一度引起人群恐慌,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调查发现,当事人李某之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因为活动现场放飞的数万只气球是氦气气球。如果这些气球里面是氢气等可燃气体,一旦遇到火源后果不堪设想。
专家表示,当事人首先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在大型集会的会场燃放烟花,很有可能引发像踩踏、伤人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次有可能涉及刑法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