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敬畏既非盲目畏惧,亦非片面崇敬,而是“敬”与“畏”的辩证统一:敬体现认知态度,畏划定行为边界;敬激发进取精神,畏防范风险底线。唯有保持二者平衡,才能实现“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敬畏权力的辩证法:为民用权与防权滥用
权力具有双重属性,用权为公则造福人民,滥用权力则自毁前程。部分党员干部将权力视为谋私工具,导致“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最终陷入“破一次规矩,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失一片人心”的泥潭。破解之道在于,一是敬权之本。树立“权为民所用”的价值导向,将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二是畏权之戒。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对待权力。通过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还权于法、还权于公、还权于民”。
敬畏人民的辩证法:以民为本与敬畏民意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唯上不唯下不唯实”的错误倾向,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对群众呼声则敷衍应付。这种本末倒置的政绩观必须纠正。
一是敬民之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是脱贫攻坚战中“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还是危急关头“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抉择,都彰显了敬畏人民的真谛。二是畏民之智。正确认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规律。通过建立常态化民意收集机制,将群众呼声转化为决策依据,避免陷入“塔西佗陷阱”。
敬畏法纪的辩证法:遵纪守法与严于律己
廉洁从政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底线。从“悬鱼拒贿”的羊续到“不持一砚归”的包拯,历史上的清官廉吏无不以敬畏之心守护法纪尊严。新时代党员干部更要做到,一是敬法之威。深刻理解“公生明,廉生威”的治理智慧。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二是畏贪之害。警惕“破窗效应”的腐蚀作用。“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防止“一次特殊降低一分威信,一次谋私失去一片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敬畏为镜,常照思想尘垢;以敬畏为尺,常量行为尺度;以敬畏为锚,常固精神坐标,在“两个大局”中永葆政治本色,交出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答卷。
(作者单位:西华县文广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