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办理一起张高岭合同诈骗案时,发现张高岭(男,现年47岁,太康县人)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为进一步开展案件侦查和证据收集工作,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人权益,请尚未报案该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条、借据、收据、银行卡等有关交易流水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太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望相互转告周知。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请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警官,电话:15890596568;张警官,电话:17516220996。
联系地址:周口市太康县未来路涡河桥北侧太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太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