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国防 通讯员 王战胜) “经审查,李某等3人无信访举报件,不在立案审查和党政纪处分期。”近日,鹿邑县纪委监委对相关推荐人选的党风廉政意见及时给予了回复。
2025年以来,鹿邑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凡提必核”原则,对拟提拔干部、职级晋升人选和评先评优的对象的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问题发生。
鹿邑县纪委监委修改完善《鹿邑县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工作流程,对回复时间、范围、程序、类别、方式等作出明确要求。建立五室联合会审机制,统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5个部室力量,重点围绕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受处分情况等进行会审,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梳理汇总形成回复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以县纪委监委正式文件回复,确保出具的“廉政体检报告”真实、准确、全面、规范。
为准确、全面、及时掌握干部廉政情况,鹿邑县纪委监委建立干部廉情档案数据库,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以及信访、巡察等其他方面移交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摸清“廉情”底数,为日常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鹿邑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推荐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把有“伤”带“病”的人员坚决挡在门外,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