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经研究决定,启用以下两个暂扣车辆停放及卸货场地,现予以公示。
一、暂扣车辆停放及卸货场地一 地址:周口市乐山路与渭河路交叉口南300米苑庄村016号。占地面积:15.3亩。
二、暂扣车辆停放及卸货场地二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12亩。
上述两个场地均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暂扣违法车辆的临时停放及涉案货物称重、卸载、保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请广大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94-8280911。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