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2日
第05版:城事

龙湖湿地保护即将立法

□记者 刘昂

本报讯 3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周口市淮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龙湖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动员会,对《龙湖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淮阳龙湖水域面积1.6万多亩,是我国内陆最大的环城湖,湖中有城,城中有湖,被誉为“内陆奇观,中原名珠”,是周口的一张名片。2010年,淮阳龙湖以其独特的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被国家林业局正式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4A级景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少湖面消失,一些不法商人利用各种法律法规漏洞侵占、毁坏湖泊、湿地。

在《龙湖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我市将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保护好龙湖湿地出发,始终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龙湖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龙湖湿地保护立法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建设美丽周口的一件好事,是改善民生、保护环境资源的一件要事。我市将高规格聘请国内顶级专家,广泛考察,深入调研,确保龙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统一、科学、有效管理,实现龙湖湿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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