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网上不停发酵的演员范冰冰是否存在利用“阴阳合同”逃税的讨论,6月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回应,称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一张照片引出的大众讨论
一场由斗嘴引发的税收讨论,恐怕令许多人始料未及。
5月28日,崔永元晒出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5月29日,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同日,范冰冰工作室回应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称崔永元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对此,崔永元迅即回应称没有保护合同秘密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连日来,崔永元范冰冰之间的各种言论不断引发大众的热议。
无锡地税局介入取证调查
3日下午,税务总局公开表示,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表态,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表示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取证。据了解,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苏无锡,负责此次调查工作的无锡地税称“对于大家关注的问题,我们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随后,崔永元也对外表示愿意配合税务部门展开调查,愿主动将电话提供给相关部门。
明星逃税手段“隐蔽化”
其实,明星偷税逃税,在中国的演艺界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刘晓庆当年就曾因逃税入狱。不过,随着躲避手段的日益隐蔽化,对此的征管难度也日益加大。
有税务人士告诉记者,崔永元曝光的第二个合同,很可能根本就不是与范冰冰个人签的,而是与范冰冰经纪公司的签约,这样,合同款在法律上便不是范冰冰的个人资产。“实际上,很多明星都是与公司而非个人签约。”另外,相对于“大小合同”,近两年更多的是影视公司、演艺公司利用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注册地放在别处,以此来避税。(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