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
《条例》规定,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按照《条例》的要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8类服务不得收费,具体包括: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此外,《条例》强调,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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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美容: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期待!
炯炯: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不收费了。好!
一层楼的距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也不收费了。
陈家向阳:这是个好消息!可省下不少钱。
珍惜当下:在新闻上看到,去年人力资源市场营业收入超1.4万亿元。
天上飞鸟:免收费不等于免服务。特别是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部门,更应守土有责,确保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因为收费就热情高涨,不收费就丧失责任心。只有真正让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入脑入心,恪守职业规范,才能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勤劳的小蜜蜂: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从业人员58.37万人,全年营业收入达1.44万亿元。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服务用人单位3190万家次,为2亿多人次就业创业和流动都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交流会22万多场,提供招聘岗位的信息超过了1亿多条,参会求职的人员超过1.1亿人次,通过网络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有3亿多条。
开心就好:挺好的!国家就应该多取消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