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月红 窦娜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按照河南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我市17.5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于7月31日全部发放到位,人均月增资127.03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范围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的特点是,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亮点是体现了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定额调整主要体现了社会公平,即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一方面是按调整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每满1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另一方面是在上述基础上,再按调整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基本养老金。适当倾斜主要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政策一: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年满65岁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增加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增加50元,90周岁以上的增加60元。倾斜政策二:按照规定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更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