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周口晚报》3版刊登的拍卖公告中拍卖标的“西华县昆山公寓20#~21#一楼商铺”现更正为“西华县昆山公寓20号楼、21号楼底层商用门面房使用权”,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河南颐和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