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历经4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后的代购、微商等电子商务主体方的合法权益及经营行为都将得到规范管理。《电商法》的出台,无疑会使电商行业内的各方利益得到法律保障,但也引发了社会各方的广泛讨论。
据《电商法》规定,日后从事微商、代购等工作,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也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记者了解到,为应对《电商法》涉及的纳税问题,不少代购、微商寻求避税“窍门”,如,买家转账时避免标注“代购”“货款”等字眼,以免被认定存在现金交易行为。但专家分析,这种做法实际是在“自欺欺人”。
现状
大商家看好 小代购要“凉”
服饰、鞋履、奶粉、化妆品……如今,几乎所有的日常用品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得。而除了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类似于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也常被利用为商品交易工具。
在淘宝、京东等线上购物平台搜索“代购”关键词,可以看到其涉及种类繁多,包括服饰、包包、化妆品等。化妆品代购店方面,记者看到不少店铺都声称是店主亲自海外采购,还有商家将采购过程以图文形式进行直播。记者咨询了两家日本、韩国代购店铺,在采购流程上,各家店铺均表示可为客户下单、采购、直邮发货、清关、寄送到国内等。
以一家粉丝量达19.7万人的日本代购店为例,该店客服介绍,下单货品有1~5天的采购时间,采购完成后,将以日本直邮方式寄给买家。但若直邮产生关税,则需买家自理。“我们采购量大,都是多种产品一起购买,不单独提供小票,但采购实拍和小票会统一发到微信供买家自取”。
对这样的大体量店铺来说,前期的注册登记已经到位,因此《电商法》的出台对他们影响不大,相反还能有效打击不正规的代购店铺。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马小姐透露,对于已经开展法人化运营的跨境电商来说,《电商法》是一大利好。但对主要分销给小规模代购、微商的渠道而言,由于小微商大多没有注册登记,届时在经营上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记者了解到,不少规模较小的代购和微商对《电商法》感到担忧。家住深圳且常去香港代购的霏霏告诉记者,《电商法》对于电商经营者要求严格,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和依法交税,自己有点吃不消。“一般一个月跑两次香港,每次代购的货品仅能装满一个行李箱,平均每单抽成10%左右,算上每次过百元的路费,如果还要征税,以后可能会减少代购的频率”。
专家说
法规出台之余
还需要多方面配套政策支持
一直以来,电商范围的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电商法》就税收问题作了框架性规定。根据《电商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即使是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个人经营者,虽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也应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也就是说,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表示,《电商法》有一定用处,但仅仅靠《电商法》是不能将税收问题解决到位的,还需要很多方面的支持。如制度方面,税收部门、工商部门等监管部门是否将进行信息共建,以更好地处理内部经营者的违法、违规问题。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志浩律师向记者介绍,电子商务一直在纳税的范畴中,《电商法》出台后,纳税责任得到了重申和强调,对此前偷税、漏税行为会有一定改善。“目前来看,《电商法》纳税规定属于原则性条款,后续可能会有相关法律、法规补充,如,缴纳主体纳税的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甚至还有一些偷税、漏税的具体惩罚措施”。对于不勾选标签就能避税的问题,董毅智认为,这是外界想得过于简单了。支付宝有数据抓取能力,“换个角度,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税务部门想要查一个人的资金来源、做什么事情,也完全有能力做得到”。
刘志浩也表示,税务监督机关有权利调取电子证据,如,朋友圈上推广、买家支付凭证等内容。税务部门可通过调查情况做出判断,甚至要求相关电子商务经营者说明具体情况,“选择或不选择标签并不影响纳税责任的认定”。
董毅智分析,从监管角度看,偷税、漏税的情况一直没有好转的原因不在于法律缺位,而在执行与落实。实际上,就电商行业而言,其利用大数据与税收部门、工商部门联合实现信息共享的可能性极高。在此背景下,也衍生出区块链技术与税收信息的结合新方式。比如,今年5月,深圳市国税局和腾讯合作发布国内首个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发票解决方案,减少消费者与税务信息的不对称,也方便税收部门对纳税行为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