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昌
新中国成立前,张屠夫在县衙对面开了一间肉铺,张县长每次路过肉铺,总要割一斤肉带回县衙去,但总不付钱。过了一些日子,张屠夫盘账,张县长欠银若干。但碍于情面,张屠夫也不好当面要账。张县长再来,照割肉,不付钱。张屠夫粗通文墨,于是在肉铺前写个告示:“张县长欠银若干。”张县长视而不见。
没有办法,张屠夫只得写诗一首张贴在县衙门前,诗曰:“官欠民钱该不该?不知苍天怎安排。县长欠银若干两,屠夫催要在阶台。”张县长看过该诗,附诗一首:“官欠民钱理应该,苍天这般巧安排。大堂不生三寸草,我不吃你吃谁来?”张屠夫看过,心想:“张县长要赖账,我不妨和他套套近乎。”于是写道:“你我同供一祖牌,你当官来我宰亥。欠钱当还是正理,不看兄台看祖台。”张县长看过后,提笔在“亥”字左边加个“子”字,令捕快捉拿张屠夫,说他诬骂、阴谋杀害朝廷命官,将他押在监牢,听候处理。
至此,张屠夫如梦方醒:与当官的讲不得理,更套不得近乎。在狱中,张屠夫咬破食指,在墙壁上写下血书:“官欠民钱本不该,苍天自会巧安排。须知官衙金满贯,一厘一毫搜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