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
第05版:城事 PDF版

窃电用户落入“天网”

查处窃电用户

□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邱志强 文/图

本报讯 “经查实,你有违法窃电行为,请你依法配合调查并接受处理。” 10月27日,太康县公安局和该县供电公司联合组成的反窃电稽查队向窃电用户王某传达告知书。这是该县开展“天网”反窃电专项行动的一个事例。

近来,一些不法分子采用多种技术手段窃取电能,不仅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损害供电企业合法经营权益,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危害性很大。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10月26日、27日, 太康县供电公司联合该县警方共同开展“天网”反窃电集中打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共查处各类窃电用户7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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