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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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房租问题

胡适先生虽在北京工作和生活20多年,却一直没有置办自己的房产,都是租房而居。

1917年,26岁的胡适被聘为北大教授,很短暂地住了一段时间教员宿舍,便和同乡高一涵合租了竹竿巷的一个四合院,房租是每人每月3块大洋。胡适第一个月的工资是260块大洋,第二个月就加到了280块。他在当时给母亲的信中写道:“适之薪金已定每月二百六十元。所同居高君亦好学之士。所居甚僻静,可以无外扰,故欲移出同居也。彼处房钱每月不过六元,每人仅出三元耳。合他种开销算起来,也不过每月四五十元之谱。”

1918年初,胡适准备另觅住处。他在给母亲的信中说:“今天下课后,又去寻房屋。寻了两处,一处有房十七间,价钱太贵了,房子又太旧了,故不曾和他还价。一处有房子十八间,都还新,似乎还合用。我问他价钱,他开口要二十五元一月,大约二十一二元可以租下。明天再去问问看,若可让至二十元,我便租了。”

这个租金20元的位于缎库后胡同的房子就是胡适在北京的第三个住处。1920年7月,毛泽东曾拜访胡适,后来给胡适寄过一张明信片,地址就是“北京南池子缎库后胡同”。

此后,胡适又换过三四个租住的地方,居住条件也是越来越好。1930年底,胡适租下了景山后门米粮库胡同4号的大房子,设施一应俱全:“院中嘉树成荫,清新整洁,有车库、锅炉、洗浴室和卫生间;房间不仅高大,为数亦多。”他在这里一直居住到1938年赴美任大使。

在租住米粮库胡同期间,胡适的工资一度达到顶峰的600块大洋。可以作为参照的是,鲁迅先生在北京买套四合院的花费是800多块大洋。

(选自《文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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