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姬慧洋
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经检测,该男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1.5mg/100ml,属醉酒驾驶。与此同时,交警还发现该男子是无驾驶证。11月29日,记者从商水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并处以1000元罚款。
据介绍,11月26日19时许,商水县交警大队外勤中队交警在谭庄镇白谭路附近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正常行驶时,突然停在原地。见此情况,执勤交警便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经查询,司机支某并无驾驶证。期间,交警在该货车驾驶室里闻到了浓烈的酒气。随后,支某对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了一口气,检测仪立刻响起“对不起,您喝酒了”。交警当即抽取支某的血液,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经检测,支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1.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支某交代,当天吃晚饭时,他和侄子喝了不到一瓶白酒。他认为当时交警下班了,没有人检查。殊不知,一出门就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执勤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支某处以刑事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