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文/图
本报讯 12月18日上午,川汇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穆某刚等4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川汇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以来,被告人穆某刚相继笼络、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李某、王某、张某、于某、苗某、穆某、马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以及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实施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控制工地进料、插手民间纠纷、随意殴打他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以穆某刚为首、李某等人为骨干、王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唐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次清晰,骨干成员基本稳定,且有约定俗成的规矩。穆某刚等人有组织地对他人以暴力威胁及软暴力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而不敢报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