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风 通讯员 闫翠蝶 王新东
本报讯 2018年最后一天,周口港区李埠口乡的青年男子苑某吃过晚饭后,爬上一小区楼顶,想要轻生。接到报警后,港区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到达现场,成功将该男子救下。
据了解,苑某今年18岁,是李埠口乡苑庄村居民。因家庭矛盾,苑某产生轻生念头。2018年12月31日晚,他爬上某小区33号楼楼顶,准备跳楼。
当日20时47分,港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想要跳楼轻生。接警后,港区公安分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副局长周桂莲亲自带队出警,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在现场,周桂莲一边组织指挥救援,一边向苑某做思想工作,稳定他的情绪。同时,周桂莲要求消防救援力量赶到现场进行专业施救。
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苑某最信任的人是他的三叔。于是,周桂莲找来苑某的三叔,让他来给苑某做思想工作。
利用苑某三叔制造的机会,民警和消防员一起将苑某抱住,并将其拉到安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