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我国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形势,继“单独二孩”之后作出的又一次人口政策重大调整,这一调整将直接对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质量和方式以及家庭教育的环境、教养观念和教育方法等诸多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以及我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规模扩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使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客观审视发现,我市学前教育距离优质学前教育还有一定差距。
建议: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等方面做好工作,同时要从加大人力、财力、硬件保障力度,加大用地和房屋保障力度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上下功夫,更好推进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一、加大人力、财力、硬件保障力度
1.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单位的规模,增加教师数量,保障教师编制,配齐配足工作人员。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财政部门将学前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日常办公、专业研究和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开支,对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给予相关资金支持。
3.加强硬件支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保障学前教育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以及其他必要的硬件装备。
二、加大用地和房屋保障力度
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用地优先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学前教育用地倾斜。将学前教育用地纳入本市控制规划内容。对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用地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可采取教育用地划拨的方式予以保障。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从事学前教育人员可定期接受政府和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免费培训。
2.学前教育单位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民用价。由学前教育单位向市或区学前教育服务管理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向水、电、气企业提出申请,由这些企业核实后办理。
3.学前教育单位可按照规定,申请设立青年(大学生)职业训练营或就业见习基地,培养专业学前教育服务队伍,并按照规定,获得政府政策扶持。
4.将保育员、育婴员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列入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学前教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5.符合条件的学前教育单位提供托育服务,予以免缴增值税,并可向财税部门申请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经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6.购买综合保险、开展食品安全等工作取得成效的学前教育单位,可给予综合奖励补贴。
7.鼓励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商务楼设置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单位,达到标准的可享受相关学前教育优惠政策。(记者 黄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