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07日
第06版:法治 PDF版

同一地点 同一时间段

周口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抓

□记者 姬慧洋

本报讯 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段,周口一男子因酒驾被查处后,再次因酒驾被查获。5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王某因二次酒驾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5月2日21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马明港带领民警在中心城区芙蓉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附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过程中,民警怀疑一辆红色新能源电动车的驾驶员涉嫌酒驾,遂将其拦下。打开车窗后,马明港闻到车内浓烈的酒味。经过进一步核查,马明港发现,王某曾经在该地点因酒驾被查处过一次。据了解,3月29日21时许,王某因酒后驾驶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随后,民警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6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因二次酒驾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2019-05-07 同一地点 同一时间段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64970.html 1 周口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