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老家在太康县符草楼镇的李阳光,十年来,共捐出1500多万元善款。5月30日,中国文明网发布消息:李阳光荣登5月“中国好人榜”。
李阳光是太康县符草楼镇明光集行政村人。自幼家境贫困的李阳光,卖过菜、开过小卖铺、卖过煤球。后来,他购置了十多辆大货车组建了货车队,赚得人生“第一桶金”。2002年,李阳光在太康县符草楼镇创建纺织公司。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家子弟,不断拓展他的生意版图,也完成了内心的自我成长。他先后成为 “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奖”获得者。
李阳光从未忘记父老乡亲。“多亏了李阳光捐资200多万元修建了这条水泥路,大家出行方便多了,我们都很感激他!”47岁的太康县符草楼镇明光集村村民宋加领说。
一份善举惠及众乡邻。李阳光用爱心、热心提升了家乡父老乡的幸福指数。“他是我们全镇的骄傲,也是我们全镇人民的学习榜样。希望我们身边的困难群众,要自觉学习他那种自力更生的精神,不等不靠,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巩固脱贫成效,昂首阔步奔小康!”太康县符草楼镇党委书记杨华说。
2018年7月,在太康县人民广场举行的“德行善捐”活动中,李阳光一次捐赠现金50万元;2018年12月,暴雪来袭,李阳光捐资100万元,并捐赠爱心棉被1万条。
十年来,李阳光共捐出1500多万元善款,帮助近千名贫困的老人、儿童和大学生渡过难关。李阳光先后被选为河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周口市第三届、第四届人大代表,太康县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并连续十届被太康县委、县政府授予“十行百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