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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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选聘4名廉洁征兵监督员

□记者 彭慧

本报讯 7月3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洁征兵监督机制,特面向全市公开选聘4名廉洁征兵监督员。

市征兵办廉洁征兵监督员原则上从高校教师、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中遴选,受聘人员必须热爱党、热爱军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清正廉洁,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原工作单位和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年龄35至60岁。为便于开展工作,受聘人员为现职在岗人员的,应在市直单位工作;是离退休干部的,家庭住址应在周口城区。

据了解,廉洁征兵监督员为公益、自愿属性,并根据征兵进程,针对不同对象、时机、内容和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征兵办报告。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一是了解群众对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到投诉后热情服务、做好记录,初步核实相关信息。二是参与跟踪检查,结合应征报名、体检、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役前教育训练、审批定兵、新兵交接等关键环节,与军分区纪委或征兵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三是根据市征兵办安排,不定期对征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问询,及时发现廉洁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选聘采取自愿报名、市征兵办综合考评遴选方式产生,欢迎热心人士(自愿担任且时间、精力相对充足者)积极报名。有意者请于7月8日前将个人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级(退休干部为原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伍军人为原服役部队及职务军衔)、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基本情况,发送至市征兵办电子信箱(zkszbb@qq.com)。廉洁征兵监督员一经选定,市征兵办将发放聘用证书和制式工作证,聘用期为1年。

另外,廉洁征兵监督员无工资、无差旅费等福利待遇,但参加市征兵办统一组织的明察暗访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误餐、通信、交通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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