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6日
第06版:城事 PDF版

市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理性选择 科学消费

□记者 窦娜

本报讯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推出了“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购物返现”等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也因虚假宣传、虚构原价、商品质量等问题引发纠纷,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按需消费。“消费者要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切忌冲动消费。”市消协秘书长赵曼丽说,“双十一”过后,一些消费者盘点“战利品”时发现,其中一部分商品属于不必要的购入,有的消费者还陷入退货难的窘境。

提前咨询,知晓规则。购物前,消费者要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不要盲目支付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定”和“订”区别很大,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网购时,消费者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赵曼丽介绍,根据以往投诉来看,通过网络引擎搜索找到商家并购物,发生货不对版、付款后被拉黑的情况较多,而通过正规的平台购物,即使发生纠纷也能迅速解决。

了解优惠的前置条件。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了解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赵曼丽提醒消费者,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即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注意网络交易安全。购物时,消费者切记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等。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拒绝签收。对于未收到货的消费者,要及时与商家进行联系,并在平台上发起维权。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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