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长岭
金秋十月,老家一个近门侄子结婚,因为要参加婚礼,我再一次踏上归途。一路上的颠簸并没有让我感到任何不适,满脑子想的都是家乡的一草一木。这些年在外工作,但对于故乡的记忆不但很难忘记,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加清晰起来。
车辆奔驰在高速公路上,窗外远处混沌的天空下,遮蔽了一层青灰色的云。家乡深秋的早晨,笼罩了一层挥之不去的迷雾,分不清到底是袅袅的炊烟还是皑皑的霜露。广袤寂静的土地,错落有致的垄沟,都宣示着农耕季节已经结束,深埋在黄土之下的种子在等待着破土而出的那一刻。从种子到一粒新芽,再到成熟的禾苗,生命不息,流年不止。
故乡的深秋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但又仿佛不是,儿时的记忆里,应该到处都是机器的轰鸣声,成群的牛羊散步在土坡上,小伙伴们在田地里捉蛐蛐、烤红薯,袅袅的炊烟在村庄升起,清澈见底的河水潺潺流淌,一切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随着离家越来越近,心情却越发紧张起来,我似乎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去面对那些熟悉的场景和面孔。我属于内向性格的人,尤其是碰到一个久别重逢的朋友,本来内心有很多要说的话,却往往欲言又止。沉默并不是没有话说,而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到站了!”随着售票员善意的提醒,我被拉回到现实中,仓促地下了车。大巴又继续它的行程,泛起一团黄土,留下我孤零零一个人站在路口。独自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经过的村庄也大都是门庭冷落,偶见老妪坐在家门口剥着黄灿灿的玉米。也只有在这个时节,农村才呈现出它安静的面貌。
走到村头的时候,看到的都是再熟悉不过的风景,村里的大街比以前清静多了,电线杆上缠满了密密麻麻的电线,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突然从胡同里蹿出来的女孩,疑惑地看着我,仿佛在凝视一个来自远方的陌生人,女孩那双清澈的眼睛里,透着胆怯和矜持。
“长岭,你回来啦?”一个熟悉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打断。我回头一看,庄哥出来接我了。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参加庄哥儿子的婚礼。庄哥把我迎到院子里,递给我一根烟,我说我不抽,庄哥不紧不慢地点燃一根烟。庄哥是一个比较能干的人,家里有四个孩子。庄哥和大嫂不仅忙着种地,早年也开了一个代销点,几年之后又买了一辆拖拉机,到处帮人耕地收割庄稼。农闲时节,又背井离乡出去打工,足迹踏遍大半个中国。辛辛苦苦打拼了几十年,将家里的房子翻盖成两层楼房,四个孩子中有三个上了大学。眼下小儿子也要结婚了,算是放下了心头又一个牵绊!
趁着闲暇工夫,我回到了我家的老宅,门口杂草丛生,老旧得有些腐朽的木门在打开的瞬间吱呀作响,过道里布满了蜘蛛网,一股霉烂的气息扑鼻而来。庭院里落满了杨树叶,儿时栽下的柿子树此刻也高出墙头一截了,红彤彤的柿子挂满了树枝,偶尔传来几声鸟叫,又“嗖”一声全飞走了。遥想当年,在大树底下,我和姐姐们一起玩耍,整个院子都洒满了我们的笑声。小时候总是盼望着自己赶快长大,去闯荡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而如今,经过了那么多坎坷和挫折后,才明白长大是一个残酷的过程,而逝去的光阴、简单幸福的童年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诗和远方!
由于请假时间短,吃过喜宴后,与庄哥简单寒暄几句,就踏上了归途。还来不及慢慢体会回到故乡的感受,又要再一次远离了。坐在汽车里,回头看着渐行渐远的村庄,忽然感慨万千,对于故乡来说,我已成了一个匆匆过客!对于背井离乡的我们来说,习惯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被称为过客,因为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都藏着可爱的家乡,我们不是融不进光怪陆离的都市,而是无法舍弃魂牵梦绕的故乡,那里有哺育我们的土地,有养育我们的爹娘。故乡时刻都在期待着与我们长相厮守,可是我们拿什么和故乡长相厮守呢?理想?信念?财富?尊严?这些难道不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吗?我们背起行囊远走他乡,不就是为了获得这些吗?可等我们人生赚足了辉煌,回来却发现故乡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
颠簸的车辆驮着我疲惫的身躯缓慢前行,靠在车座上的我昏昏欲睡,进入了梦乡,在梦境中我看到小鸟在田间的树上歌唱,戴着草帽的父母在落日余晖下打场,院子里洒满了阳光,绵延不尽的小河在蜿蜒流淌,袅袅的炊烟在村庄上空飘荡,姹紫嫣红的河堤上散布着成群的牛羊,一位牧童在向我招手,我听到他吹起清脆的牧笛,那声音缥缈而又悠扬,婉转而又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