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牛天慧
本报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项城市的陈某某却因“爱美”付出惨重代价。近日,她因监守自盗价值万余元化妆品被刑拘。
1月10日,项城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接到某美容美甲店店主报警,称其店内化妆品被盗。接警后,该派出所指导员宋磊带领民警任勇超对此案展开侦察。经过分析案情,处警民警确定店员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陈某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交代了自己数次盗窃店内化妆品的犯罪事实。经核实,被盗化妆品价值一万余元。
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会将所盗窃物品归还,争取受害人谅解。
目前,陈某某已被项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