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慧
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秦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向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2日至2月7日,被告人秦某某在周口市淮阳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能够提供大量N95口罩等防疫物品,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李某等人的信任。秦某某在明知李某等人购买N95口罩是用于捐赠医疗机构的情况下,多次骗取李某等人货款共计人民币183940元。
该案由淮阳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移送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秦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有诈骗救灾款物的严重情节,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4月2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