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姬慧洋
本报讯 5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该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推动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据了解,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共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从6月1日起,我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届时将通过执勤民警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运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近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在全市范围开展“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活动,同时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现场向群众赠头盔时一并发放《佩戴头盔倡议书》,提高群众佩戴头盔的意识;鼓励在学校、安全教育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扩大宣传声势,提高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
据介绍,在执勤过程中,交警将把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认真摸排本地摩托车出行特点,分析近年来摩托车交通事故情况,结合本地交通特征及时查纠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实行“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观看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通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示范引领,比如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工作中佩戴头盔;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提高全社会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