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1日
第02版:时评 PDF版

用硬核处罚保护风景名胜区

■晨曦

对于破坏风景名胜区的不文明行为,必须提高违法成本,若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后果,对不文明的游客还应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从重处罚。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同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自然遗迹提起的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5月18日终审宣判,在三清山巨蟒峰上打钉攀岩的3人终审被判赔600万元修复环境。如此硬核处罚,让网友拍手称赞。

一直以来,不听劝阻,非法攀登、穿越、自驾越野的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对生态环境和名胜古迹造成了严重损坏,相当一部分已达到入罪的门槛,但鲜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更是低得如同“罚酒三杯”,顶多将其扭送派出所,训斥一顿了事,没有什么震慑作用。

2017年,贵州一男子在潜龙洞景区内三脚踢断万亿年钟乳石,最后只被处以5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对一些不文明的游客产生约束效力,而那些被踢断的钟乳石却再也生长不起来,着实令人痛心。

从法律经济学来说,过低的违法成本,是对违法行为的放纵。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冲动。对于破坏风景名胜区的不文明行为,理应通过国家、地方立法等形式,给予从“天价罚款”到列入旅游“黑名单”等硬核处罚。如果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后果,对不文明的游客,还应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其承担民事责任,依法从重处罚。

这次的案件审判改变了此前对违法者过轻的处罚方式,入刑和环境资源损失费赔偿不仅大大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代价,更维护了名胜古迹和自然环境背后的公共利益。判决传递了依法保护自然遗产、名胜古迹的强烈信号,在对破坏环境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有力震慑和强力打击的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公众保护环境资源的自觉性。

广大游客要遵纪守法,切莫以个人兴趣挑战法律。如果非要任性胡来,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2020-05-21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99986.html 1 用硬核处罚保护风景名胜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