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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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庭审现场

□记者 黄佳 文/图

本报讯 7月29日上午,川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继奎、刘纪中等5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刘继奎等53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继奎利用结拜兄弟、武校师兄弟的关系,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劣迹人员,组织实施或默许、认可组织成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对抗社会管理,在周口市中心城区造成重大影响。

为确立强势地位,刘继奎纠集他人多次借故殴打他人,致多人轻伤、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及认可组织成员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为谋取非法利益,其长期在周口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继奎、刘纪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组织内犯罪26起,共涉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刘继奎、陈红杰、李喜民、靳学民、刘五灵、王文举、孟新建、马保安等人实施组织外犯罪8起,涉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等3项罪名。

据悉,整个庭审预计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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