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
第05版:城事 PDF版

太康依法拆除取缔一家“散乱污”企业

□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宋诗杰

本报讯 日前,太康县组织公安、电力和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和老冢镇政府联合执法,对老冢镇程楼村一家“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了拆除取缔。

经排查监管发现,该县老冢镇程楼村存在一家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掩护,进行违法碎石、洗制砂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的“散乱污”洗砂厂。对此,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处理到位、处置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太康县组织公安、电力和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和老冢镇政府立即成立联合执法组,动用多台机械设备,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标准,彻底拆除取缔到位。因涉嫌环境违法,该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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